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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劳动仲裁调解先行化解劳资纠纷
索 引 号:014109315/2008-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保障局
生成日期:2008-09-16 公开日期:2008-09-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劳动仲裁调解先行化解劳资纠纷
 

 

不能快速妥善处理好劳资纠纷,劳动者正常工作生活得不到保障,企业也无法集中精力开展生产经营,这是企业和劳动者的普遍共识。为了平等维护、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市劳动保障部门针对出现的棘手的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采取调解先行、多调少裁、能调不裁的办案模式,快速处理了一系列疑难案件,促成了大批纠纷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握手言和。

急事特办,快速“息事宁人”

王某是某物流公司的一名驾驶员,086月初进该公司工作,630在金坛运货公司不幸发生车祸,导致腰部骨折伤残。王某受伤出院后,在家照顾他的只有读大三的女儿。王某要落实伤残待遇,按照常规要求,要走工伤认定、申报程序,举证难,周期长。王某所在的物流公司也非常着急,因为王某还没签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王某女儿多次找到他们协商,但因为伤残尺度、赔付标准等问题没有统一,争端不断,纠缠不清。眼看开学在即,王某的女儿却还在家忙活着这件麻烦事,可能就要失学。获悉这件事后,市劳动保障局非常重视,为了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劳动仲裁处与医保处的同志主动协调,在短短4天内,就促成了当事人与公司负责人达成协议,由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14万元,并赞助王某女儿大学学费1.5万元,合计人民币15.5万元。双方都为很快地解决这一纠纷而感到高兴。企业总算通过合理赔偿,短期内承担了自己的责任,王某的女儿也如愿以偿回学校上学了。

化解风险,法律课堂搬入调解现场

武进某电子企业是拥有数百人的大型企业,一批河南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在他企业实习,签了一年协议,并且按照劳动法要求约定了违约金。但在91开学前夕,80名学生提前说要结算工资一起离开单位,回去开学,急坏了赶着要交货的该电子企业,企业提出要学生履行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直接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关系。学生不答应,830集体到市政府上访。眼看事态就要扩大,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赵处长紧急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说服教育双方,企业和劳动者均找到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用工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违规的风险。

今年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坚持防范为主,主动调解劳资纠纷,推行监察建议书制度,在受理、调解或处理争议案件结束后,制作劳动仲裁、监察建议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发布集体合同格式文本,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和谐劳资关系指导工作,主动协调劳资关系,化解劳资纠纷,明显成效。全市共开展劳动合同专场培训5万人次,出动230人次上门协调劳资纠纷、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分配制度达100多次,涉及劳动者近万人;审查集体合同共3757份,涉及8187户企业35万名职工;为用人单位发放《2008新版劳动合同书》近40万本,劳动合同书面报告累计85万人次,合同调查签订率达97%;全市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数1145件,同比下降45%;先后为1125家企业工伤、工资、社保待遇等棘手纠纷、市疑难信访案件,涉及经济标的2371万元,职工1800人次,及时化解了多场可能一触即发的劳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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