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受理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将服务规范、信誉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定点范围,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发〔2008〕1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开通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一)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符合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药费补助项目的条件; (三)医疗、药品、财务管理规范,诊疗记录、药品进销存数据、财务账目等完整详细准确,并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 (四)近两年内未受到劳动保障、卫生、药监等部门行政处罚; (五)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 三、受理时间 2008年度采取集中受理方式,受理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2009年度受理方式另行公布。 四、受理地点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联系人:王夕丰;联系电话:85681972。 附件: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公务员补助 定点机构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 所有制形式 | | | 医保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卫生执业许可证号 | | 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证号 | | | 卫生技术人员构成 | | 总人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 医 生 | | | | | | 护 士 | | | | | | 医技人员 | | | | | | 其他人员 | | | | | | 合 计 | | | | | | 业务管理规范 | 本单位在业务管理方面已达到以下要求: 一、已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药费补助项目; 二、医疗、药品、财务管理规范,诊疗记录、药品进销存数据、财务账目等完整详细准确,并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 三、近两年内未受到劳动保障、卫生、药监等部门行政处罚。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章) 申请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公章) | 申请 单位 承诺 | 本单位对申请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一、积极宣传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建立与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认真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保证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和制止浪费; 三、严格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通过降低药品价格及诊疗服务收费等优惠措施切实降低医药费用; 四、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章) 申请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注:本表由申请单位负责填写一份,报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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