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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监察支队服务企业出真招
索 引 号:014109315/2008-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保障局
生成日期:2008-09-11 公开日期:2008-09-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监察支队服务企业出真招
市监察支队服务企业出真招
 

 

为进一步落实市局“服务企业用工、支持企业发展”20条精神,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预防和减少企业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企业正常生产,避免企业因违法用工造成成本增加,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市劳动监察支队出真招,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成交成效。

一、   坚持真诚服务   努力构建和谐

日前,劳动监察支队专门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以“争创文明执法,树立队伍形象“为目标,把真诚服务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塑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在执法维权中坚持做好法律法规范宣传,注重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积极探索执法不扰企快速维权工作措施,对一般性案件适用简单程序,到目前为止,通过电话构通已快速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3起,为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27.8万元,实现了真诚服务,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创新工作思路    完善工作机制

为预防和减少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企业宁静生产。劳动监察支队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排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常见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汇总分析,共排查出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六大类16种现象,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措施,指导企业进行规范,通过规范用工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实行区域管辖责任制,由分管科室负责分阶段实施,目前已完成对362家企业上门指导服务,当场化解各类劳资纠纷39起。这一做法受到劳资双方的欢迎。

三、建立示范诚信企业培育制度。

制定诚信企业三年培育工作计划,以诚信促规范,通过实施诚信企业用工免检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加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在原有的基础上每年完成50家诚信企业培育。对被评为诚信企业的用人单位,在没有投诉举报的情况下,不到企业进行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定期寄发《劳动用工监察指导意见书》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实施对诚信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星级服务制度,对初次被评为诚信企业的用人单位,按一级标准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指导服务,每月寄发劳动用工监察意见书一份,全年不少于12份。连续二年被评为诚信企业的单位,送法上门服务指导全年不少于2次,当年投诉举报不超过1次,并且不涉及严重违法的不记录当年违法记录档案。连续2年没受到投诉举报的诚信企业,可在下年度诚信企业评定时加5分参加评选。连续3年被评为诚信企业的,可免除年检,3年内没有受到投诉举报,可直接晋升为诚信示范企业。目前,已完成2007年度市属诚信企业培育30家。支队将把以诚信促规范作为劳动监察一项长期的工作目标,也是服务企业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的长期任务做精、做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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