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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医保中心多措并举服务企业
索 引 号:014109315/2008-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保障局
生成日期:2008-08-27 公开日期:2008-08-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医保中心多措并举服务企业
 

常州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企业,为企业办实事、送方便,市医保中心创新服务理念,简化办事程序,推出多项举措,真心诚意帮助企业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受到参保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化解企业矛盾,一次性发放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日前,我市某企业发生一起外省来常务工的农民工因工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职工家属和亲友大批人马从家乡赶来企业,要求厂方一次性解决工亡事故赔付问题,企业被搞得焦头烂额,正常生产受到影响。

市医保中心在正常受理该企业申报工亡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时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化解矛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因工死亡的外省农民工供养亲属如本人提出自愿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可以办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

为此,市医保中心对该企业和工亡人员家属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明确告知相关规定。最后企业和家属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家属自愿提出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21.7万元的工亡遗属抚恤金手续。

本起工伤一次性支付是我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的首例,也是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有益尝试。

参加工伤保险,是企业有效化解运营风险的“安全网”。据了解,该企业共有参保职工77人,年缴纳工伤保险费仅9700余元,本起事故的发生,工伤保险基金共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人员抚恤金、丧葬费等高达36万余元,相当于该企业36年的工伤保险缴纳费用。

开辟“绿色通道”,先期结付困难企业工伤职工医疗费用

前不久,我市某小型化工企业发生一起化学容器爆炸事故,多人受伤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例工伤人员为全身化学品深度灼伤,先期医疗费用支出高达数十万元,企业不堪重负,生产资金周转遇到困难。按照正常程序,工伤医疗费用结付必须先经工伤认定、工伤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进行,一般最快也要3个月。

在了解到该困难企业的情况后,市医保中心急企业所急,打破常规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在审核确认了该企业的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工伤认定情况后,给予特事特办,先期结付部分医疗费用近38万元,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目前该工伤人员还在进行后期治疗,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了47万余元。

方便企业职工,社会化发放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长期以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各地一般都采取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定期结算,然后企业发放给被供养家属的办法,我市也如此。这种结算支付方式需要企业经办人员在企业和经办机构间来回奔波,被供养亲属也要定期往返居住地和企业所在地领取抚恤金,企业和个人都感到牵制精力,增加负担。另一方面,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而言,难以有效监管抚恤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工亡职工遗属手中。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到实处,市医保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以银行卡、邮政储蓄卡为媒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社会化发放模式。目前,居住在城镇被供养人员的可以通过个人工商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按月领取,居住在乡村的被供养人员可以选用个人邮政储蓄卡按月领取,确保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及时足额领到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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