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企业:
现将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8]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认真做好《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的宣传推进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
附件:集体合同(格式文本)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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