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等5个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8〕13号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及《关于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与武进区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双向开通的通知》(常劳社医〔2008〕9号),经研究决定,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常州市武进区奔牛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区横林人民医院等5个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统筹基金、特定病补助、医疗救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请予以开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开通项目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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