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师学院 管理和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劳社培〔2008〕19号 各有关技工院校: 现将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和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强化质量管理,完善教学内容,改善实训条件,规范考评办法,做好预备技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和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技师学院 管理 考核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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