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务员医疗补助约定服务项目资格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8〕10号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07年4月13日,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取消公务员医疗补助约定服务项目资格。 被取消公务员医疗补助约定服务项目资格后,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自查整改,组织学习医保政策和管理规定,逐步做到规范操作、规范用药、规范服务、规范收费。 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给予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约定服务项目资格,请予以开通。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确定 资格 通知 抄送: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局,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6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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