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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8年常州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315/2008-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发〔2008〕30号 发布机构:人事局
生成日期:2008-03-28 公开日期:2008-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我市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
2008年常州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
常人发〔2008〕30号

 

 

常人发〔200830

 

 

2008年常州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组织人事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今年培训工作意见,按照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公务员培训工作要求,现对我市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2008年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市“十一五”公务员培训规划,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继续开展大规模培训,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爱民、诚信、高效、廉洁”的机关公务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5+X”公务员能力培训。

今年是实施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第四年,全市各级机关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要求,有计划地落实各项培训任务,今年要全面完成“5+X”能力培训必修课的学习培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除将继续举办“5+X”能力轮训班外,将全面开通科级以下公务员网上学习课堂,组织相关课程的自学。今年下半年还将继续组织“5+X”必修课目的考试考核,具体考试考核方案另行公布。要重点开展“5+X”选修课的学习培训,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运用讲座和网络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选修课的学习。市人事局将适时出台公务员网络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市级机关及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应详细制定本机关和本地区公务员“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实施计划并抓紧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在下半年对各辖市(区)机关公务员“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检查。

(二)创新模式、求真务实,切实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人事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相互联系沟通,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师资队伍,不断创新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将培训与考察调研、基层锻炼相结合,切实办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班。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年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要紧密结合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工作实际需要,以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为核心,精心安排培训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善于运用学习研讨、情景模拟、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努力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为提升我市公务员综合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从今年开始,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根据当前实际需要,探索举办市级机关公务员岗位实用能力提升系列专题班。今年计划举办1期“办公室文秘岗位业务专题培训班”,具体办班方案另行通知。为适应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能力的迫切需要,今年将开拓境外学习,组织1期现代服务业或农业经济知识培训班。

(三)抓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和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的部署,坚持将法制教育列入各类公务员培训的内容。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运用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网上交流等形式,有效地组织本地区和本部门公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司法执法等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全市公务员每人累计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为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队伍知识层次,从今年开始,市人事局将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开办法律专业专升本学历函授班,届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积极支持公务员参加专业本科学历的深造。

(四)改善公务员知识结构,加强公务员学历学位教育。

根据《2006年—2010年常州市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全市45岁以下公务员的文化水平均应达到大专以上,市级机关和辖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要分别达到55%45%以上。各地各部门要按规划确定的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公务员学历、学位教育工作。要继续做好在职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报名组织工作。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参加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的在职公务员得到学习经费上的支持。

(五)科学发展、依法管理,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

按照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各辖市、区应根据本地区发展现状,结合乡镇、街道公务员的特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务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培训绩效评估,促进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按照我市“十一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要求,为督促和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务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合法权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有关部门将于今年国庆节前后,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公务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认真落实今年各项培训任务。各辖市、区要组织实施好本地区“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要在抓好轮训的同时,切实组织好公务员的业余自修学习,保证五年内完成公务员轮训一遍的任务。公务员在职报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班和攻读MPA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由常州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各市级机关和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并及时报同级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本年度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分别报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和常州市人事局备案。

(三)要进一步规范培训证书的登记、审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凡参加市、辖市(区)委组织部和市、辖市(区)人事局组织的培训,或经市、辖市(区)委组织部和市、辖市(区)人事局认可的培训,均应及时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并按规定审验登记。对于新进公务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给予办理《公务员培训证书》。

(四)要继续强化培训结果的使用,保证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及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行政奖励等管理的重要依据。市级机关公务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得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凡是未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培训任务或未完成本单位培训计划的单位,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降低5%。市级行政机关在进行本单位科级职务任免备案时,应持有关人员的《培训证书》一并审验,对于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个人,不予审核备案。

附件:2008年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培训办班计划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员  培训  意见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328日印发 

打印:范舒昀           校对:何             共印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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