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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上半年事业单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8-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发〔2008〕16号 发布机构:人事局
生成日期:2008-05-03 公开日期:2008-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上半年事业单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常人发〔2008〕16号

常人发〔200816

 

 

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上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常人发[2004]4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084月统一组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纳入市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管理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年度增人计划内补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各辖市、区直事业单位、市人员计划总量调控及其它市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可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

    二、申报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在编制空缺和年度增人计划内,于315前将上半年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核,并提供公开招聘增人计划卡、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表和《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经审核同意后,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常州人事网、常州考试网、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上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报名时间:20084348

网上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在网上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用人单位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电传或提交有关材料)。报名考生可在同一网址查询用人单位对其资格审核情况。

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考试费、照片。

本次公开招聘,除经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确属紧缺专业职位外,统一设立12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

通过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在200841516日登录常州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有困难的,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61713186617125,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业务办理厅领取。

    四、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笔试时间为2008420(初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成绩统一在常州人事网、常州考试网、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上向社会公布。

    五、综合考核测评

综合考核测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负责。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综合考核测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发放参加综合考核测评的通知书,并推荐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在接到参加综合考核测评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交综合考核测评实施方案和考核测评的时间、地点。

用人单位制定综合考核测评方案时,可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类别特点,在专业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人才素质测评等方式中,选择一种或两种以上作为具体的考核测评方式,并明确每种测评方式的权重。

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综合考核测评时,必须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个考核环节的工作,不得擅自改变综合考核测评的方法和程序,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对所有被考核对象均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各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招聘体检工作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考察合格人选的综合考核测评报告,并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市组织人事部门在常州人事网、常州考试网、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管理与监督

    市组织人事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和检查监督。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公开招聘综合考核测评方案,并全过程参与并指导具体实施。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在综合考核测评的评委(考官)成员中,用人单位要邀请有关专家担任,市组织人事部门也将派员参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681905

 

附件:1、《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2、《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组织  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  通知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印发 

打印:范舒昀           校对:王志刚           共印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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