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规行为处理通知书
常劳社医理〔2008〕1号
常州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山药店:
经新闻媒体曝光,你店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卡(IC卡)配药服务时,存在以药易药等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经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常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6〕16号)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暂停你店的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希望你店认真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2008年5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劳动保障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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