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医〔2008〕2号
各辖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苏劳社医函〔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 通知
抄送: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