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培〔2008〕8号
关于公布2008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
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根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常劳社〔2006〕4号)精神,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人才工作要点的要求,根据我市主要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现制定《2008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予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的新技师培训,凡参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将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附件:2008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
高技能人才 职业 目录 通知 |
抄 送: |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3月21日印发 |
共印60份 |
附件:
2008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1.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工)
2.机械制造(模具制造工、钳工、车工、铣工、镗工)
3.电气信息工程(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网络管理员)
4.汽车工程(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
5.焊接工艺(焊工、电焊工、气焊工、金属热处理工)
6.纺织服装(服装设计师、服装制版工)
7.商务物流(电子商务师、物流师)
8.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秘书、职业培训师)
注:以上职业(工种)培训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即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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