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劳薪〔2008〕1号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
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委、办、局,各直属企业: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通知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工时 工资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2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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