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简介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辖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委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各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受省编办委托,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部门设在我市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辖市、区党委、政府副科级以上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五)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负责市、各辖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工作,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
(七)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承担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项;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统一管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注册登记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的核准工作。
(十一)负责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单位性质、编制、人员的审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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