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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市属原自定编制事业单位重新申报核编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4-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编办[2004]17号 发布机构:人事局
生成日期:2004-03-08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市属自定编制单位重新核定编制数,未重新核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
关于市属原自定编制事业单位重新申报核编的通知
常编办[2004]17号

 

 

 

常编办[2004]17

 

 

 

关于市属原自定编制事业单位

重新申报核编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市属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定编制的规定,原为自定编制的事业单位进行重新申报核编,在单位未重新核定编制前,人员暂时只出不进。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  通知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438日印发 

打印:范舒昀           校对:谢宏伟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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