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的
通知
常劳社险[2007]2号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 利率 通知 抄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发布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苏劳社险[2007]8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原行业统筹单位:
现将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4.5%。本期计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和此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4.5%利率计算。
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单设记载的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本息,仍按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二、推算储存额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按6.9%计算。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