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劳社就〔2007〕8号
常 财 社〔2007〕34号 |
关于对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食品物价一次性补贴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为缓解猪肉等相关食品价格上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家庭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生活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实行一次性补贴。具体意见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区2007年8月底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补贴标准为100元/人,补贴所需资金在各统筹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补贴办法
对常州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的补贴在8月底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到位。武进区的发放工作由武进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失业人员 物价 补贴 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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