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劳社医〔2006〕12号
关于确定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转发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镇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工作规划》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确定下列医疗机构为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常州市天宁区北环路街道翠竹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3、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星港社区卫生服务站
4、常州市皮肤病专科医院北环门诊部
5、常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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