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险〔2006〕7号
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个人帐户规模
和发布200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个人帐户规模和发布200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 利率 通知
抄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100份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个人帐户规模和发布200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苏劳社险[2006]1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原行业统筹单位: 现就调整个人帐户规模及200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二、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4.5%。本期计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和此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4.5%利率计算。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单设记载的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本息,仍按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三、推算储存额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按6.9%计算。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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