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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中医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额偿付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6-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医[2006]40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6-10-25 公开日期:2008-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常州市中医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额偿付标准
关于调整常州市中医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额偿付标准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6]40号

 

常劳社医〔200640

 

关于调整常州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额偿付标准的通知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额偿付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普科)平均住院日14天,平均出院人次费用3900元。自2006111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偿付标准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1025日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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