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培〔2006〕5号
关于公布2006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
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人才开发资金管理规定》(常办发〔2006〕9号)精神,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人事局《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常劳社〔2006〕4号)的要求,我局对全市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制定了《2006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现予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积极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的新技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将根据市政府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附:2006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才 紧缺 职业 目录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300份
附件:
2006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1. 车工
2. 铣工
3. 镗工
4. 数控加工(含数控车床、数控铣床)
5. 加工中心操作工
6. 钳工(含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
7. 焊工(含电焊工、气焊工、氩弧焊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8. 维修电工
9. 金属材料热处理工
10. 汽车维修工(含汽车维修电工)
11. 制冷设备与维修工
12.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13. 职业培训师
14. 物流师
15.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6. 电子商务师
注:以上职业(工种)培训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即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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