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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更改常化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称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05-000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培[2005]34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5-12-05 公开日期: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更改常化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称的批复
关于同意更改常化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称的批复
常劳社培[2005]34号

 

常劳社培〔200534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更改常化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称的申请》(常工职院〔200556号)已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化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更名为“常工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原鉴定机构编码不变。

二、同意常工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变更为陈炳和,副所长李弘。

三、原“常化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许可证及其副本、鉴定所印章一并作废。

望你院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所的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鉴定设施,严格考务管理,规范鉴定程序,确保鉴定质量和鉴定的公正性、权威性。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抄送: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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