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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区国家公务员使用医疗补助加强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4-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医[2004]174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4-11-26 公开日期: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市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
关于对市区国家公务员使用医疗补助加强管理的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劳社医[200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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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区国家公务员使用医疗补助

加强管理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常州市市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市区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市区各级财政及相关单位筹资缴费,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享受医疗补助政策,以保证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实行两年来运行平稳,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人员不是把公务员补贴用于个人治病,而是家人共同享受;更有少数人违规用于配保健品、日用品等。这种现象在年底尤为突出,其行为导致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的不正当流失,加重了国家和单位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维护公务员享受医疗补助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近期,市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将对市区各机关和有关单位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一个年度内全额使用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以及发现违规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汇总后,返回用人单位,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掌握情况,核实医疗费使用情况与其本人平时身体健康情况是否相符合,并对违规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违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今年底,市劳动保障局将组织对市区各医保定点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和现场监督,对违反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进行违规操作的定点单位,一经发现,即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明年初,由市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对市各有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度使用情况进行督察。

    希望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组织一次宣传教育,要求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监察局 

 

常州市人事局                 常州市财政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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