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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支持服务“全民创业”活动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315/2004-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2004]51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4-04-13 公开日期: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支持全民创业活动的意见
关于支持服务“全民创业”活动的意见
常劳社[2004]51号

 

常劳社[2004]51号

 

关于支持服务“全民创业”活动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出的“全民创业、自主创业”号召,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支持服务全民创业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提高技能、完善保障、提供服务等方面为创业者创业提供扶持和服务。 

一、推进就业,和谐关系,稳定创业环境

1、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保障良好的就业形势。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切实做好沿江开发、园区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劳力的转移和就业工作,为失地农民进城就业、创业提供信息、技能、管理服务。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援助5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确保年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新成长劳动力70%以上得到就业,有效控制城镇失业人员数量,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实现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2004,城镇登记失业率计划控制在4.5%以内。

2、优化劳动用工软环境,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提高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合理劳动标准,完善分配制度,减少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对市区各类重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用工登记备案主动实行跟踪上门指导。逐步将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劳动关系管理的网络。

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促进用工环境法制化、规范化,减少劳动争议,为企业家集中精力扩大生产、发展经营提供良好的用工环境;激活人力资源,促进企业发展。

3、制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用工成本。

适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指导线制度,为企业吸引人才、合理制定用工成本确立相应的依据。指导各类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二、扩大保险,完善保障,减少创业风险

4、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减少后顾之忧。引导本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依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鼓励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参加社会保险。

鼓励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骨干和职工的保障水平,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5、完善工伤保险。大力宣传和推行工伤保险,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兑现工伤保险给付,分散企业风险,促进工伤预防。

6、提供社保转移续接、档案托管等服务支持全民创业兴业,帮助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方面人员依法创办民营企业,探索建立机关事业人员流向企业后的社会保险接轨办法,及时为创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社保关系转移续接手续等服务。

7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帮助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年内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覆盖。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畅通创业通道

8、创新行政管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树立支持创业行政理念,减少行政管理事项,推进运行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地方性劳动保障政策制定出台前一律实行听证制。

9、完善政策平台。清理不利于创业的政策,民营经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享受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公司制民营企业可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享受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或工资总额使用的有关政策。

依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促进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结合实现产出效益的最大化。

10、规范行政执法。按照有利于创业的要求,完善行为执法准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涉企检查,规范涉企处罚行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实行处罚与教育结合,严格把握案件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增加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全面推行“阳光仲裁”,仲裁案件实行100%公开。

11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活动。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守法活动,对年度获得诚信企业称号的,下一年度实行免检;对连续三年获得诚信企业称号的,评定为“星级诚信企业”,并给予三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和年检的免检待遇。每年通过各级媒体面向全社会公布诚信企业名单和星级诚信企业名单,提高企业的市场信誉度和竞争能力。

四、强化培训,增强本领,提高创业能力

12、启动创业青苗工程。加快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调整职业技术学校课程设置,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鼓励学生发明创造、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将来创业奠定基础。

13、推进创业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各种创业培训,增强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运用市场机制,帮助受训人员进行创业实践;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再就业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免费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强化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职业教育,逐步实现农村失地劳动力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技能培训待遇。强化技能鉴定服务,打破资历、年龄、身份限制,为创业者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创业者继续教育的成才通道。

五、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全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14、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成立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技巧、政策咨询、融资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举办创业项目、经营决策、依法维权等创业知识专题讲座,指导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创业。

15、探索创业扶持市场化运作。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合作,推出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风险小、投资少、可行性强的小型专利项目;由项目发明人与下岗失业人员联合经营,共担风险;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创业项目征集展示洽谈会,征集展示投资额适度、和初次创业者能力相适应的小型服务、加工型项目,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以连锁加盟、代理销售、合伙开发等方式参与经营,减少市场风险。积极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以连锁经营、代理销售等形式,吸引下岗失业人员创业。

16、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配套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小型企业,业主及所雇佣员工,可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参加养老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对于以连锁经营、代理销售等形式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参与合作创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等再就业优惠政策。

17、推进社区创业工程。鼓励街道社区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创业资金、营业场所等;鼓励街道、社区、物业机构及其他所有权人与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股份合作经营,在社区开办超市、托老、托幼、餐饮、康复、健身休闲等服务型、商贸型实体,降低创业者投资额度,化解创业风险;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联合起来,兴办家政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创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和各街道、乡镇的联系,指导街道、社区逐步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团体或组织。

六、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创业氛围

18、弘扬创业理念。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橱窗、黑板报、宣传册等媒体,大力宣传永不满足、不可遏止的开拓理念,吃苦耐劳、百折不挠的拼搏理念,创业优于就业的理念,自力更生、奋发有为的自强理念,思想解放、勇于探索的争先理念,鼓励人们在竞争中增强本领,在创业中追求财富,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深入社区宣传劳动保障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规定,通过各类媒体围绕创业理念进行宣传。

19、树立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街道、社区扶持劳动者创业的好做法;在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中开展评选“创业明星”活动,通过举办创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的模式,以政策、典型的作用,促进劳动者形成积极创业的观念。

20、宣传创业政策。编发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指导手册,将小型创业项目投资指南、扶持创业政策解读、等内容汇编成册,通过街道、社区发放给下岗失业人员;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每月宣传介绍可行性强、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政策与创业典型。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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