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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3-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培[2003]213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3-12-12 公开日期: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常劳社培[2003]213号

 

常劳社培[2003]213

 

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

的通知

 

各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辖区人事保障劳动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规范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将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苏劳社鉴[2003]16号)转发给你们,希按照年检制度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检,做好2003年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提供的年检材料

1200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2200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设想和建设

32003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4、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场地、设备、检测仪器等明细表

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情况

6、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及考评员队伍状况

8、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本

二、    年检方式

1、         各鉴定所(站)自检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1219,对照苏劳社鉴[2003]16号文件,并按上述上述要求按时上报年检材料。

2、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自1220日起对所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审查,听取各鉴定所自检情况汇报,实地察看鉴定设施条件,查阅有关鉴定管理规章制度和考务管理档案资料,严格对照年检细则逐项评分并形成年检审查意见。

3、         本次年检工作中,将由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各鉴定所(站)统一安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软件,从200411日起将由系统自动生成2004年度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各鉴定所(站)要有专人负责软件的使用与维护,确保上报数据的便捷、准确。

附件: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苏劳社鉴[2003]16号)

 

                    〇〇三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制度的通知

(苏劳社鉴[2003]16)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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