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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3-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就管[2003]191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3-11-21 公开日期: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劳社就管[2003]191号

 

常劳社就管[2003]191

 

关于印发《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

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将《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对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附: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常州市清理整顿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就业劳务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整顿我市境外就业劳务市场,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3]11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取缔非法,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清理整顿我市境外就业劳务市场,打击和取缔非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规范对外劳务经营行为,减少对外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和境外就业劳务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组织领导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清理整顿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指导工作。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应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调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三、措施要求

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时间为200311月中旬至1220止,分三个阶段进行。1125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1125127为调查摸底阶段,1281220为清理整顿阶段。

(一)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和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有外派劳务合作经营资质和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向群众宣传正规的对外劳务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顿行动,检举揭发非法对外劳务经营行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清理整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登记。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本地区从事对外劳务业务的各类企业,包括非法设立、非法经营的各类企业、单位及个人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摸清底数和经营活动情况,从中梳理出清理整顿的重点单位和个人,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为依法取缔和处理做好前期准备。对调查掌握的企业、单位及个人情况要认真填写《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调查登记表》。

(三)清理整顿。

对国家劳动保障部批准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如发现其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非法设立及非法经营对外劳务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境外机构、个人一律不得在我市以任何形式从事境外就业劳务活动。同时要注意防止一些已收取群众费用的企业和个人乘清理整顿之机抽逃资金,给群众造成损失。对利用对外劳务进行经济犯罪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违规从事境外就业劳务业务的企业,凡存在擅自刊登广告或发布虚假信息欺骗群众,或以旅游、商务等签证组织境外就业劳务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处理。清理整顿期间,要对查获的非法对外劳务活动集中公开依法处理,形成严打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管理责任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使清理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清理整顿期间,每阶段的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要情况或案件随时上报。市外经贸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和市外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

附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调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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