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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起领时间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03-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农[2003]59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3-04-17 公开日期: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起领时间
关于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起领时间的批复
常劳社农[2003]59号

 

常劳社农[2003]59

 

关于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起领时间的请示》(溧劳社发[2003]13号)悉。经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请示,答复如下:

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帐户纯积累模式,个人帐户的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故为保证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并保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延续性,“对凡是达到退休年龄的投保者,无论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任何时候办理退休手续,均需从其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起予以补发。”这条政策仍应予以执行,待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再做规定。

特此批复。

 

                        OO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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