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2006〕7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以及市十三届五次人代会精神,结合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现制订《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印发给你们。
附件: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00六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十一五规划 通知
抄 送: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市各辖市、区,市各部委办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常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对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十五”期间常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就业结构不断改善;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两个确保成果得到巩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新型劳动关系的调整体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事业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我市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基本建立起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解决,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1.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基本建立。 探索建立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政策体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机制在我市已经初步形成。同时,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农民工就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2003年至2005年2季度末,全市累计投入再就业资金2.11亿元,支出1.55 亿元。截至2005年12月末,全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数累计达6万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3.75万人,持证人员再就业率为62.4%。
2.就业状况发生深刻变化。一是就业人数总量规模得到了增长。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从2002年末的75.05万人增加到2005年末的86.94万人。二是就业结构得到了优化。2004年年末,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例与“九五”期末相比,分别上升了9.1和3.9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实现就业再就业人数为15.1万人,其中65.8%为个私经济组织增加的岗位。三是多种形式就业格局形成。截至2005年末,我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及灵活就业人数4.6万人;劳务派遣企业87家,从业人员1.5万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2家,从业人员3000余人。
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加快。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到2004年末,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累计达83.18万人(包括地域转移和产业转移),占全市农村劳动力力总量的67.49%。外地流动人员进入我市就业人数增长较快。2005年末,全市有130.3万外来人口,其中务工经商人数达113.62万人。确保完成了省下达的吸纳苏北劳动力和南北对口交流的任务。近3年来,共吸纳苏北农村劳动力12.86万人,其中南北对口交流6.31万人。
3.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实现下岗职工向失业保险并轨,“十五”期间全市累计有8.4万名下岗职工从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出,其中4万名职工实现再就业。同时,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对“4050”和双下岗失业困难群体援助再就业的常规机制。连续三年完成就业援助2.61万人。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8%,控制在4.5%的调控目标之内。
4.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共职介,有序放开社会职介,发展劳务服务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形成开放、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市区的33个街道(乡镇)14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市、辖市(区)及街道(乡镇)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基本实现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联网。截至2005年末,我市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51家,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9家,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机构90家,社会力量办52家。“十五”期间,我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共为51.2万人次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十五”期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基本建立了适应我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保障需求,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并逐步趋向多样化、合理化、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社会保险险种 |
“十五”期末
全市参保人数(万人) |
其中市区
(万人) |
比“九五”期末
增长(%)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61.36 |
34.93 |
47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4.41 |
2.03 |
-55(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减少参保人员) |
城镇医疗保险 |
55.42
(不含退休人员24.3万人) |
34.91万人
(不含退休16.61万人) |
204 |
失业保险 |
57.3 |
36.4 |
19 |
工伤保险 |
37.17 |
29.09 |
34 |
生育保险 |
35.14 |
28.85 |
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