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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5-0009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培[2005]1号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生成日期:2005-01-26 公开日期:2008-03-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省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
转发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
常劳社培[2005]1号

 

常劳社培[2005]1

 

转发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

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技工学校:

为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机构面向市场按需办学,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将促进就业作为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并准备在试点的基础上,力争今年下半年在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中推行。现将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苏劳社培〔200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对照该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指标,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结合学校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有效措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实施操作办法将根据部、省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

 

 

00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印发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4]4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的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绩效,引导技能人才培养机构以就业为导向,加快改革和发展,我部组织专家开发了《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

    《评价指标体系》由三类共十项关键指标构成。其中,以产出评价为核心指标,通过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就业状况进行考察,来评估技能人才培养机构的培养成果和工作业绩。教学评价和社会评价两类辅助指标,分别从教学过程和用人单位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两个方面,来衡量技能人才培养机构的办学水平。

    建立和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目的是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机构面向市场按需办学,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将促进就业作为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加快改革和发展;同时,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机构主动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形成技能人才培养机构、企业、政府、劳动者多方协作的新机制;通过实施这一体系,选拔和树立一批培训效果好、就业率高的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性机构。

    下一步,我部将组织力量,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实施操作办法,在试点基础上,力争2005年下半年在全国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重点技工学校中推行。并拟将此评价指标体系与《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修订)》和《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的修订和实施统筹考虑。请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照该指标体系提出的评价内容,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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