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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4-0009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办发[2004]50号 发布机构:市委办、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2004-09-13 公开日期:2004-09-13 废止日期:2010-03-17
内容概述: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实施意见(注:2010年3月17日废止)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办发[2004]50号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办发[2004]50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快提高全市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913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切实提高全市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就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农民劳动和创业技能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督、农民收益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04年起,三年内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包括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4万人以上。通过三年努力,使需要转移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准备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其中就业率达到%以上。

任务分解:武进区12000人,金坛市9000人,溧阳市10000人,新北区6000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各1000人。

三、培训内容

1、引导行培训。20042006三年内,对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普遍进行一次引导性培训。主要包括农村劳动力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目的是使农村劳动力提高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了解就业形势,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2、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家电和机械修理技术、建筑技术、制造技术、餐饮技术、社会服务、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种养和加工技术、市场营销知识等方面,重点使易操作、见效快、有对路的技术培训。各辖市区、镇(街道)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制订培训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订单、定点、定向、定岗等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

对从事一产的农村劳动力,要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都市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培训,使其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多种生产经营能力。

对进入二、三产业从业的农村劳动力,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组织开展订单式或储备式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

对已经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要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向,结合实际开展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稳定性。

3、岗前和岗位培训。鼓励乡镇企业广泛开展职工的岗前和岗位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努力提高农民工的专业劳动技能、工作质量和劳动效率,带动乡镇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创业创新能力培训,使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提高创业能力,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以创业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就业。

5、学历培训。主要包括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双证制”教育,着重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四、加大培训资金投入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按照国务院“为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技能性培训服务,应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并承担费用,政府可给予补贴”的要求,从2004'';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年起,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经费实行用人单位和农村劳动力个人共同分担、政府适当补助的投入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见》的规定,各市区、镇(街道)要从财政资金、土地收益和集体资产收益中筹集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市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实行“以奖代补”。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各级要积极探索政府补贴农民培训的有效模式,确保专款专用,取得实效。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五、落实促进培训的政策

1'';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用人单位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比例提取,培训所需经费在税法规定范围、幅度内允许税前列支。

2'';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积极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对经确认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各地可给予专项经费补贴,教育培训机构也须相应降低农村劳动力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

3'';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减免政策。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机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用人单位招收农村劳动力从事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应优先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可在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先招收后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七、整合教育培训资格

1'';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依托培训质量较高、促进转移就业效果显著的职业培训机构定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现有的各类成人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业余党校和农技培训中心中,有选择地确定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具备相应条件并能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的单位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原则上,各镇(街道)都要确定一个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由所在辖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评估确认,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劳务输出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对培训机构和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合作,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鼓励措施,加强业务指导。

3'';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市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实农村普通中学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的课程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村初、高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新增农村劳动力培训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

4'';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鼓励社会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公开招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时间参加培训机构的招标,经确认后纳入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管理。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八、管理服务

1'';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开发。建立素质优良、专业齐全、专兼结合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师资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教材开发,市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工作。

2'';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做好技能鉴定和信息服务工作。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要主动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为学员就业创造条件,提高培训就业率。

3'';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统一印制《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证书》,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的证明,技能鉴定合格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用工单位有限录用的重要依据。

4'';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建立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就业培训机构,定期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院结业率、结业学员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状况。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九、加强组织领导

1'';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建立责任体系。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各辖市、区和有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各辖市、区、镇(街道)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负总责,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

2'';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明确职责分工。市委农办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和职责,做好调查研究、制订政策,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等工作;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抓好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市教育、农林、工商、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积极予以配合;市农林局负责农业技术培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重点生产技术培训工程,市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积极予以配合;市教育局负责农民学历教育和“双证制”教育;市经贸委、建设局、外经局、总工会等部门协助劳动保障局抓好本系统就业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团市委、市妇联抓好农村青年、妇女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3'';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实行目标考核。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完成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对完成任务号的市区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实施“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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