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了准确掌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基本情况,认真做好 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请各地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一次系统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已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动态发育情况;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基本信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排查范围:丘陵山区建房切坡,软基高坡,地面沉降及地裂缝活动区,特殊类岩土地区,地下开采矿山的地表区域,采石矿山工作面、边坡及堆场,未整治的废弃矿山等。
二、有关要求:各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排查工作;对已造册的、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清楚详细位置、危害程度、灾种及特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对照灾害等级和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要求梳理归类,并认真填报附件表格。灾害等级达到中型以上(受灾害威胁人数 1 0 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须同时填报附表(二)。
三、上报时间:各地于2011年 3 月 1 0 日前将排查情况和表格(含电子文档)以文件形式报市局地矿处。
2、江苏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分布一览表(二)
附 件:1、 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汇总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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