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О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机制创新。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目标,将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效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坚持开源节流、量质并重,把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耕地保护机制创新,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主要目标:
1、积极贯彻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范有序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础平台,为工业化、城市化拓展用地空间。
3、提高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工作。
4、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开展开发区和重点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计划分配中的权重。
5、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力争实现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目标,继续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
三、工作内容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在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凝聚全系统力量完成重点任务;突出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在年底前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工作部署方面,以服务转型升级、规范土地整治和服务改善民生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任务目标有效落实。
(一) 中心任务
1、服务转型升级。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前置审查,提高产业项目用地的准入门槛。加强对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等前期工作论证,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深入开展开发区和重点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计划分配中的权重。制订和完善各类开发区升级、扩区、调整的标准,为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政策依据。
2、规范土地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积极稳健、科学有序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修订完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体系,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
3、服务改善民生。积极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对未按规定落实计划的,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公告发布。深入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对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常州市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二)专项行动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工作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地方政府、部门及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具体任务: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单位 GDP 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2、执法监管专项工作。工作目标:着力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健全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查处整改土地违规违法问题,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具体任务:认真贯彻《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重点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继续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有效策应整改查处工作深入开展。
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具体任务: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落实征地安置补偿的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指导各地做好报批工作。修订完善《常州市土地储备办法》,加强土地储备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重点检查土地储备融资风险状况。加快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转让网上交易和监管。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地方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具体任务: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开展耕地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市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国土资源调研工作,重点围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调研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积极为中心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策划,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活动,运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在《常州国土资源信息》编发相关信息,交流各地“双保工程”经验和工作动态。
四、工作要求
“双保行动”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在2011年行动中,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任务。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
2、落实目标任务。市局把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作为局对各辖市局、各分局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局2011年度三十六项重点工作”,及时将“双保工程”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拟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衔接,主动做好工作。
3、及时总结经验。各单位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性成果。各辖市局、各分局于12月中旬前形成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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