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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超额完成2008年土地出让金征收目标
索 引 号:014109824/2009-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国土局
生成日期:2009-02-01 公开日期:2009-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超额完成2008年土地出让金征收目标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

超额完成2008年土地出让金征收目标

 

2008年上半年受国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下半年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及土地市场持续下滑,给我们正常征收土地出让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现象持续不断, 10月份高达12.5个亿之多,特别是去年下半年拿地的公司,土地出让成交价格比较高,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困难更大。为保证出让金的及时征收到位,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土地上市,08年招挂拍卖出让经营性用地16宗,面积870亩(其中居住用地111亩,为07年的5.5%,况且均为镇级土地,区本级没有一宗),出让金总额7.78亿元二是主动服务,对因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拆迁等政府及有关部门原因导致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地块,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的进度,为开发商尽快支付土地出让金创造条件三是区经营性用地办公室一同走访欠款单位,采取发放书面催款通知书,请律师发律师函等措施进行催缴;四是加强区经发、规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请区经发部门暂停办理拖欠单位有关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规划部门暂停办理拖欠单位有关的项目选址、规划方案评审、《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城建部门暂停办理拖欠单位有关的项目拆迁、施工和商品房预售备案等手续;国土部门暂停核发拖欠单位有关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暂停办理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以督促企业上缴出让金拖欠款;五是拖欠款的催缴工作得到了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检察部门一方面通过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国土部门加大土地出让金的催缴力度,另一方面及时介入到了出让金拖欠款的催缴工作当中,通过走访企业,使企业重视了土地出让金的支付,同时也了解了企业及土地出让金催缴的有关情况。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今年共催缴拖欠款2.995亿元。

截止1228日,共收缴土地出让金34.45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金24.85亿元,超额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23亿元的目标任务;工业、仓储等其他非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金9.6亿元。为新北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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