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0月30日,应溧阳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常州市二调办组织有关专家在溧阳市局7楼会议室对溧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外业成果进行验收。 会议听取了溧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报告、作业单位的技术报告,分为2个外业组和1个内业组进行检查,经外业实地抽查、内业成果检查及专家质询,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溧阳市局领导对二调项目高度重视,机构组织及时,人员配备得当,经费保障到位。 二、技术合理,方法正确。采用现势性强的正射影像图为工作底图,充分应用更新调查外业成果,在外业调查中,严格按规程、规定实施调查,地类认定符合规范。 三、各项表格齐全,填写完整,与工作底图吻合,基本达到图、数、地一致。 专家组一致认定:对溧阳市二调成果(农村部分)通过市级验收,希望加强作业整改,并在内业入库中保持与外业成果的一致性,实事求是,反映现状,同时做好与2006年更新调查数据衔接。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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