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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省厅检查戚墅堰“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
索 引 号:014109824/2008-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国土局
生成日期:2008-12-29 公开日期:2009-0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省厅检查戚墅堰“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
省厅检查戚墅堰“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
 

省厅检查戚墅堰“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

1113,省国土资源厅检查组陈定主一行对常州市戚墅堰区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戚墅堰区委书记蔡骏主持汇报会,区长杜吉宾向检查组汇报了 “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情况,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陈树荣、常务副区长汤如军、戚墅堰分局局长孙永恺等陪同检查活动。

检查组认真检查了创建台账资料,重点抽查了戚墅堰经济开发区开展创建情况,详细查看了创建土地模范街道台账和国土资源所建设情况,最后对辖区在建项目及规范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检查。

检查组认为:戚墅堰区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全员创建。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道”、“土地管理模范村”三级联创为抓手,坚持“以组带村、以村带镇、以镇带区”,畅通网络,拓展基层,全面推进,全区街道参与创建率100%,村委参与创建率100%。二全员保障。建立健全失地农民保障体系,2007年制定并下发《戚墅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保障体系,办理职工保险”。去年完成试点工作,今年正在全面实施,这一措施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三是是全员执法。建立国土部门全员执法机制,国土分局人员包村到组,通过开展服务到基层活动,定时反馈土地信息,及时掌握街道、村委用地一手资料。四是强化动态巡查。国土分局重视土地动态巡查,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分管局长坚持每周一参与巡查,并且做好台账记录。五是落实信访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19月份,实现土地零信访。

检查组对戚墅堰区创建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要求戚墅堰区要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工作为契机,管好、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提升政府机关服务效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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