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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新北“六大措施”严格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索 引 号:014109824/2008-001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国土局
生成日期:2008-09-23 公开日期:2008-09-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新北“六大措施”严格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新北“六大措施”严格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新北“六大措施”严格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上半年以来,新北区的涉土信访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主要是违法占地信访多、越级上访多、来信来电多。为此,826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828日上午,市局副局长葛敏主持召开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就如何严格执法、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各机关处室、各国土资源所要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相关严格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以及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二是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各机关处室、各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包案到人。

    三是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各国土资源所必须做到每周巡查2次,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台账,每月17日、2日把巡查情况书面报告分局,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同时提高巡查效果,落实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加大主要区域的巡查力度。

四是加大对违法用地查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受理、接访、登记工作和答复报结工作,监察大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报结。加大对全区范围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和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实行定人定区域,定案包案,定案查处。

五是建立信访保证金制度。根据区委常新委〔200836号文件和826日信访专项行动会议对新北国土系统所提出的工作要求,将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监察大队中队长、信访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所长个人交纳保证金5000元,每发生一起(件)到市以上上访、信访、电访的,处扣属地所长保证金1000元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中队长、信访负责人各1000元。未发生越级信访的,年底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是建立跟踪督办巡查机制。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这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督办,并将具体工作的情况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考核。(新北分局)

上半年以来,新北区的涉土信访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主要是违法占地信访多、越级上访多、来信来电多。为此,826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828日上午,市局副局长葛敏主持召开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就如何严格执法、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各机关处室、各国土资源所要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相关严格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以及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二是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各机关处室、各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包案到人。

    三是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各国土资源所必须做到每周巡查2次,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台账,每月17日、2日把巡查情况书面报告分局,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同时提高巡查效果,落实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加大主要区域的巡查力度。

四是加大对违法用地查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受理、接访、登记工作和答复报结工作,监察大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报结。加大对全区范围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和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实行定人定区域,定案包案,定案查处。

五是建立信访保证金制度。根据区委常新委〔200836号文件和826日信访专项行动会议对新北国土系统所提出的工作要求,将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监察大队中队长、信访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所长个人交纳保证金5000元,每发生一起(件)到市以上上访、信访、电访的,处扣属地所长保证金1000元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中队长、信访负责人各1000元。未发生越级信访的,年底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是建立跟踪督办巡查机制。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这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督办,并将具体工作的情况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考核。(新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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