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国土资发[2008]14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矿山开发
利用情况互检与督检的通知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钟楼分局、新北分局、武进分局:
2007年度矿山年检自检工作各地已经完成,按照省厅要求和常国土资发[2007]146号文件规定,市局将组织对各地矿山年检情况进行互检和督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两个互检督检组
第一组,负责市区砖瓦粘土和矿泉水矿山的互检与督检。
由下列人员参加:刘关心、伍建培、周华忠、曹建忠
第二组,负责金坛、溧阳境内省、市发证矿山的互检与督检,抽检一定数量辖市发证矿山。
由下列人员参加:杨伟新、蔡锡南、倪嘉曾、周瑞华、黄勤保、汤建生
二、主要检查内容
对照常国土资发[2007]146号文规定年检要求逐项检查,砖瓦粘土矿山主要检查2007年度依法取土和取土坑平整复垦情况,其他矿山主要检查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储量管理情况和矿业规费缴纳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2008年2月25日(周一)开始,两个检查组同时开展工作。
第一组: 2月25日-27日,检查武进砖瓦粘土和矿泉水矿山;2月28日-29日,检查新北、钟楼砖瓦粘土和矿泉水矿山。
第二组:2月25日-29日,检查金坛矿山;
3月3日-7日,检查溧阳矿山。
请辖市局、新北与武进分局准备汇报材料、会议场所、交通工具和矿山年检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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