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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国土资源局2003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824/2004-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国土局
生成日期:2004-04-01 公开日期:2008-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国土资源局2003年工作总结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2003年工作总结

  2003年是我市国土系统机构改革全部到位、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我市国土资源三年奋斗目标最后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面对全市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上下联动,负重奋进,无论在推进土地经营,服务沿江开发,还是在强化资源保护,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明显提高”。

    (一)牢固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保障和服务的功能明显提高。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加快发展,各类建设对土地的需要急剧上升。针对这一新形势,全市各级国土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牢固树立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发展提供空间,一切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理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表现在:一是在用地保障方面取得了新突破。2003年省国土厅仅下达我市用地指标9000亩,明显不能满足全市经济社会需要,为此,一年来,全市各级国土部门积极跑部跑省,想方设法争取用地指标。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坚持省以上开发园区等重点用地单位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实行用地重点倾斜制度,提前介入,确保以最快的效率、最低的成本为建设用地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省委提出加快沿江开发部署后,我们加强政策调研,及时研究出台全市加快沿江开发、保障园区用地的具体意见措施,优先保障沿江开发和各类园区用地需求,2003年度全市共累计上报农用地转用138个批次,用地总面积7.23万亩(其中武进区3万亩,新北区2.2万亩,溧阳市0.8万亩,金坛市0.2万亩)。同时按省厅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历史遗留用地的补办工作,目前已完善手续补办用地2268宗,面积达3.2万亩,市区共置换土地15宗,总面积达2247亩;二是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建立了新机制。在大量征用土地的同时,十分重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落实“二公告一登记”制度,同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补偿款足额发放农民手中。此外,还着眼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年初以来,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调查研究。目前,《常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已经市长常务会讨论通过,即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三是在企业改制方面开拓了新思路。2003年是全市“企业改制年”,全市共有94家企业列入改制计划,任务十分艰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局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主动配合,特事特办,着力抓好改革、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显化和处置。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类型,对国有企业的土地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局相关部门主动深入到相关的国资公司和企业,听取了解企业在土地处置中的矛盾和困难,对纳入城市建设三年纲要的企业用地主动帮助企业寻求搬迁和发展的思路,除了给予企业政策上的照顾外,还积极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机会和空间。2003年,共完成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65宗,面积134.66万平方米,处置资产总额5.137亿元,抵补负资产1.82亿元。

(二)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水平明显提高。

围绕年初市政府下达我局的上缴市财政15亿元土地净收益的年度目标,我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落实相应地块,采取多方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年初,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合理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并严格执行该计划。坚持对土地供应实行统一管理,在市区国土资源体制基本理顺的基础上,强调供应行为的整体统一性,武进、新北的经营性用地也纳入了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二是着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结合城市改造、企业改制、产业结构调整等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2003年以来共收购土地20宗,929亩;三是强化前期开发,“净地”拆迁有新的突破。积极开展了横兴弄、普济街两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净地拆迁,共需拆迁1500多户, 10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基本完成。常澄路、万福路两侧地块的改造工作,拆迁量大、情况复杂、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目前已正式启动,11家拆迁单位进场施工。通过这项工作的展开,使政府原先需要大量投入的项目成为政府可获得较大收益的项目,真正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的目标。通过净地拆迁,显化了土地开发成本,为土地公开市场化操作创造了条件;四是坚持市场化取向,大力推进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严格执行各级规定,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2003年以来,2003年,全市共实现出让金总额60.72亿元,政府净收益32.6亿元。出让金总额和土地净收益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主城区(不含武进、新北区)全年出让土地277宗,面积513.7公顷,合同出让金总额27.7亿元,土地出让金到帐15.24亿元,冲抵企业负资产2.3亿元。武进出让金总额和土地净收益分别为16.8亿元和10亿元,溧阳分别为3.9亿元和1.5亿元,新北区分别为9.6亿元和6.1亿元,金坛土地出让金2.77亿元,圆满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市委书记范燕青在局上报的专题情况汇报上批示“市国土资源局一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千方百计保障经济发展,千方百计搞好土地资产经营,千方百计复耕复垦,希再接再厉,着力提高土地市场化配置水平,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在全市建设用地大幅上升的同时,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始终从我市人多地少,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基本市情出发,牢记职责,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加大对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力度,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按用途管制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审查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针对当前乱占乱用,宽打宽用的这一情况,我市已经着手制订园区单位用地投资强度的标准,规范用地行为,增强园区用地的集约功能和产出功能;进一步加大了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力度。200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土地复垦开发整理210个项目,总面积4.9万亩,新增耕地1.52万亩,园地1.16万亩;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工作。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全面实施省人大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对全市划定的12个禁止开山采石区,制定禁采区采石企业的关闭计划,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确保禁采区内34家开山采石企业按计划在年内全部关闭;认真开展市区砖瓦窑业清理整顿工作。在与新北区等政府的协调下,对划定范围内的小砖瓦窑年内统一予以关闭,对符合条件的重新登记发证。2003年,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市关于资源保护的汇报,市人大视察了我市禁止开山采石的情况汇报,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在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方面所作的工作。

(四)加大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力度,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自2003320以来,按照部、省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督促检查各辖市、区治理整顿进度及开展情况。通过八个月的工作,摸清了基本情况,查找出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治理整顿工作已通过省政府验收;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先后起草了《常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关于建设用地土地置换管理意见》、《常州市土地抵押暂行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实行“四制”管理,即报建实行窗口服务制,土地出让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制,重大项目实行集体会审制,征用土地实行公告制;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服务,并建立局内部并联审批制度。2003年以来共新受理各类报件1153件,累计办结新报件及陈件1174件;加大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始终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业务管理工作的首位。认真做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同时与常州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常州土地》专栏,目前已成功举行12期,与常州电台联合开办的《国土之声》专栏也于近期开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200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12件,来访60202人次;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9件。同时坚持查案和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对溧阳市竹箦镇镇长蔡红兵提出给予处分的行政建议。

   (五)围绕夯实国土管理基础,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进一步加强地籍管理,完成了17个建制镇更新地籍调查工作,调查面积25km2。加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全年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5282本,其中城镇住房发证26531本,单位发证8751本(其中办理抵押他项权利752宗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调解土地权属矛盾和纠纷15起。积极开展市区130平方公里地籍调查和地形图数字化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市政府地形测量、地籍调查工作,现在已完成1500测区73 km2地籍调查、数据入库工作,整个外业权属调查也已全部结束,11000测区土地详查和城镇调查试验区工作已经开始,预计年内可全面启动。加强测绘管理,深化整顿和规范地形图市场秩序成果;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在反复征求各级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完成了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通过了省厅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并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申请批准;服务沿江开发战略,积极启动了我市沿江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制订完成全市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订相关工作规范,重视汛期防灾认真编制防灾预案并对横林等重点地域实行定期巡查,委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开展常州市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规划,为我市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还认真开展了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调查、地面沉降监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研究和地下水质监测等基础业务工作。

(六)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就深入学习郑培民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现代科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举办了十六大精神报告会、“三个代表”学习辅导、《常州创建特大城市与国土资源的保护利用》学术报告会、《认真学习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力争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辅导报告等,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市党校校长、法制办领导等作辅导报告。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市区土管所建设的基本情况,局党委明确了加强基层建设的8条意见。局领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开展了国土资源机制体制的调研,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乡镇国土资源所生存发展等调研,2003年局领导撰写调研报告、论文有5篇在《常州土地》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20037月下旬举办两期国土资源系统全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局上下的近200名同志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对局机关、分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了调整;积极推行国土资源所所长交流轮岗,对钟楼、天宁、戚墅堰分局土管所长进行了调整,调整面达80%;为适应沿江开发的需要,还对新北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预防教育,市局机关与检察院开展了廉政共建活动,并在全省国土系统率先实行土地市场廉政准入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2003年全局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省文明行业,市文明单位等。

在看到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局三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制约用地的瓶颈尚未打开,用地环境并不宽松,突出表现在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用地需求急剧上升,远远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二是土地利用过程中宽打宽用,闲置浪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地方特别是各级开发园区由于招商引资需要,竞相压低地价,导致一些科技含量低,投资额和产出率不高的企业往往占用大量的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对全市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三是违法用地时有发生,执法困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用地量大幅增加,且大多数集中在各级各类开发区,在加快发展的主旋律下,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存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甚至未批就用等违法用地行为。加上这些违法主体多为地方政府,查处困难,需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持之以恒,齐抓共管。四是征用土地安置补偿不到位问题相当突出,全市项目用地大多未按市政府85号文件对农民进行安置补偿,乡、村层层克扣,或未经村民同意,强行将安置补偿费用留作集体发展资金、购买保险等,造成群众来信来访增多,用地矛盾突出。五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管理体制调整后,队伍扩大,管理层次增加,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怎样管理、建设好这支队伍仍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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