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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索 引 号:014109824/2001-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国土局
生成日期:2001-02-22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第一章     

 

    1  规划的范围

规划范围为常州市行政辖区,包括武进、金坛、溧阳三辖市和郊区、戚区、新区、天宁、钟楼五城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4372平方公里。

2  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本行政辖区内涉及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含农业用地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在用地控制指标、空间布局、规模等与本规划应互相一致。各项非农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规模和指标。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和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从实现《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期目标》出发,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做好与城市建设、“两区”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划的衔接。把保护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作为重点,在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努力促使土地利用方式由需求决定供给向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4  修编规划的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5  规划期限

    1996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年。其中,19972000年为近期,20012010年为远期。

    6  本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

    (1)常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2)常州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

 

    7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市1996年土地总面积为43.72万公顷(655.80万亩)。其中耕地20.55万公顷(308.18万亩),园地1.52万公顷(22.87万亩),林地2.93万公顷(44.01万亩),牧草地0.01万公顷(0.20万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5.87万公顷(88.11万亩),交通用地1.12万公顷(16.82万亩),水利设施用地1.21万公顷(18.21万亩),水面9.02万公顷(135.29万亩),未利用土地1.47万公顷(22.11万亩),(见附表七:常州市1996年土地利用结构表)

    8  土地利用特点与存在问题

    1、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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