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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2-000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2〕1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2-06-01 公开日期:2012-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保障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保障工作的通知
常建〔2012〕111号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全国普通高校和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分别于6月7日至6月9日和618日至620日进行。为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排除建筑施工对考试的影响,确保高、中考的顺利进行,现对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备考及考试时间安排

  1.备考时间

  普通高校备考时间:6月1日至66日;

  高级中等学校备考时间:6月10日至617日。

  2.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

  市区设8个考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常州市第五中学、常州市田家炳中学、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部)、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6月18日至620日。

  市区、新北区共设25个考点(详见附表)。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高(中)考点按当地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二、高考和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时间规定

  为了给全市高考和中考学生营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高考和中考备考期间,6月1日至66日,610日至617日全市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6点。

  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618日至620日各考点周边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中)考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极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对中、高(中)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大局意识,做到提前布置、期间巡查,跟踪督查。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和控制因施工噪声等因素带来的环境影响和污染。

  2.统筹安排施工。各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统筹安排,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的作业时段和停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确保高(中)考试期间无噪音或污染。有关建设、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关规定,督促和配合施工单位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整治,严禁向施工企业提出有关违反中高考期间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

  3.迅速组织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迅速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布置落实,明确责任人,严肃责任。对各考点周围工地的责任人、联系电话,以及企业主管负责人,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报市安监站。施工工地如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4.加强巡查督查。高(中)考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协同环保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噪声管理,开展控制施工噪声的专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和曝光。

  5.保障供水供气。局属单位要认真准备,加强管理,精心安排,确保供水、供气的正常运行。

  6.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因职责不明,措施不当而造成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做好组织、监管等相关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早作宣传、统筹安排、齐心协力,为确保高(中)考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 2012年高考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高考保障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61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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