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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创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509/2012-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2〕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2-01-17 公开日期:2012-0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表彰创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活动先进集体
关于表彰创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常建〔2012〕10号

关于表彰创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辖市、区建设局(住建局、住建委、城建局):

  在创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活动中,我市武进区牛塘镇丫河村、溧阳市溧城镇新昌村、金坛市金城镇方边村被评为“第五批江苏省康居示范村” ,现决定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武进市住建局村镇规划管理处、溧阳市住建委村镇科、金坛市住建局村镇科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加强对康居示范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康居示范村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注重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更好地引导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充分发挥其对周边村庄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表彰村庄整治先进集体决定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7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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