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推进、规范我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常州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常州市建设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人员库拟作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非政府机关的人员。
二、申报专业
(一)深基坑(包括人工挖孔桩、顶管、盾构,水下作业等);
(二)架体搭设(包括各类脚手架、模板工程和幕墙施工);
(三)起重吊装和安装(包括各类钢结构、网架安装);
(四)起重机安装、拆卸;
(五)拆除、爆破工程。
每位专家申报专业不超过二个,专家库中的原有专家一律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人员备案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四、申报、受理、审查
申报人员将申请资料报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市安监站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常州城乡建设局每二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本次申报时间从2011年11月15日到2011年12月15日。
附件:常州市建设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人员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专项方案人员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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