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常建〔2011〕280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行业协会,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和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通知》精神,为认真组织好2010年度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符合“2010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要求、并且已获得我市“金龙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单位应对在我市“金龙杯”的优质工程实体质量复查中发现或指出的问题组织整改到位,同时按要求备齐工程资料。
二、申报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须单独填写申报表。
三、申报组织工作。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的项目,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建筑业协会组织,于2011年10月20日前汇总报送到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内其他地区的项目申报资料于10月20日前直接报送市建筑行业协会。
四、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地址:常州市杨柳巷26号(二楼),联系人:胡盛富、盛莱山,联系电话:86603345
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通知》(苏建协(2011)第49号)可在常州市城乡建设局(www.czjsj.gov.cn)网站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通知》(苏建协(2011)第49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建筑业优质工程申报通知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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