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防能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精神,就加强我市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变更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应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要求,确定投标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派书》(附件一)。
二、建设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注明专职安全员。中标专职安全员在工程项目任职期内,所在企业不得任意变换其工作岗位。
三、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应按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
1.专职安全员因病(工程所在地市级医院证明)不能履行现场安全职责的。
2.专职安全员调离所在企业或辞职,并经原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3.因发现重大失职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勒令不得担任项目专职安全员的。
4.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专职安全员的。
五、符合上述情形的,由专职安全员所在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填写《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变更申请表》(附件二),经建设、监理等单位同意,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经审核同意变更后,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更新专职安全员网上押证系统。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做好施工现场新旧专职安全员的交接工作。
七、自变更之日起至所在工程项目竣工之日止,原专职安全员不得担任本企业其他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如变更之日起至所在工程项目竣工之日不足六个月的,原专职安全员在六个月内不得担任本企业其他工程的专职安全员。
因调离施工单位或辞职而变更的项目专职安全员,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变更手续。
八、本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派书
2.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变更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安全员管理通知
抄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共印200份
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派书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兹委派以下人员:
姓名:,证号;
姓名:,证号;
姓名:,证号;
姓名:,证号;
姓名:,证号;
担任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委派期限为该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止,此委派书中被委派人不再次委派。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专职安全员(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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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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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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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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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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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标专职安全员姓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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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姓名: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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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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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由:
上述情况,符合《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第四条第款项规定,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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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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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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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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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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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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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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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单位在填写表时,应将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一并报送,原件备查。
2、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单位提交时,应提交《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中标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中标后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前需变更的,应先由招投标管理机构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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