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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1-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1〕17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1-06-30 公开日期:2011-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常建〔2011〕173号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处于梅雨季节汛期阶段,各种恶劣性天气仍将增多,针对近阶段市区持续出现暴雨天气,局部地区强降水、雷电、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以及拉网式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我省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安监总〔20115号)精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汛期与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夏季、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工作,要结合我市开展的“迅雷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迅速部署,强化责任,紧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各地区、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汛期与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生产规定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以临时设施、围墙、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塔吊)、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教育等为重点,认真排查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着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正处于深基坑施工的工地,加强基坑四周沉降与观测频次,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基坑壁裂缝及坍塌预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三、狠抓落实,做好防暑降温和健康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清凉饮料等,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保证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11时到16时之间,不安排工人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加强组织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的检查,确保临时设施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功能到位、能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四、加强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方可施工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程序与标准,及时督促好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严格制度,加强应急防范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安排好汛期与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值班与调度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组织随时抽查各施工现场的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查看相关资料,对未开展自查自纠或未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通知

抄报:省住建厅,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6月30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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