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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1-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1〕3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1-02-21 公开日期:2011-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的通知
常建〔2011〕35号

  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1日起,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活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拉网式综合检查,并定期对综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成立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办。市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建管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由市建工口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辖市(区)建设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季度全市综合大检查活动;制定检查要求和检查用表;定期通报检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大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设立综合大检查工作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汇总工作。天宁和钟楼区的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局建工口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金坛、溧阳市,武进、新北、戚墅堰区的检查工作组长由所在地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3项,包括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住宅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

  四、综合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包括施工队伍管理、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等;

  2.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包括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等;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4.建设监理情况;

  5.其他有关内容。

  五、对综合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检查现场直接提出整改意见,记入企业和人员信用记录,并作为企业信用考评依据之一。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各类建筑业企业,将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附件: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业市场管理通知

  抄报:市政府朱晓敏副市长,省建设厅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221日印发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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