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常州市2011年六十项重点工程》目标责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2011年六十项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1]5号)精神,由我局负责或配合的工程项目共33项,其中我局牵头负责的项目7项,配合其他部门或相关辖区的项目26项。现将项目分解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希望各责任单位和处室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逐一落实,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工程目标通知
抄报:范燕青书记、王伟成市长、朱晓敏副市长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