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0〕2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的发生,打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决定对常州一院健康大厦幕墙工程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大厦幕墙工程,由江苏后肖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中标项目经理是包建伟(现场实际负责人为周光儒),但未到岗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王忠奇。2010年11月18日下午1:00,江苏后肖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电焊工高成和监火员杨建东,在该工程西立面顶层(十四层)进行电焊作业和看护工作,4:40电焊作业结束,由于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监护不力,大楼12层西北角玻璃采光顶上部的竹排和安全网于5:05发生火情,路过市民拨打119火警电话,消防队到达时,火已被后肖公司安全巡视员朱宽亮扑灭,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违反了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电焊工高成被消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为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决定对本工程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处理:
一、对江苏后肖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江苏后肖幕墙装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包建伟、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王忠奇给予通报批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认真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建筑业违规处理通报
抄送: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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