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0〕283号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0〕21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常建[2010]241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市江苏省监理员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已取得原省建设厅印制的《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的监理人员。
二、换证时间
2010年11月15日—12月31日。换证工作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填报《江苏省监理员(常州)换证人员名单一览表》(附件2)。各监理企业将申报换证人员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换证人员信息需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下材料需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对应附件中的人员序号装订成册。同时,对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所有的工程类别)(每家企业提供1份即可);
(2)身份证;
(3)职称证;
(4)毕业证书(有多个专业学历的,确定一个首要的专业);
(5)原有《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6)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7)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明单位、姓名)。
四、受理地点
市广成路85-2号408室(市建设监理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艳林方,联系电话:86966192
五、有关要求
1.各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换证工作,按照指定的期限统一组织本单位全部需要换证的监理人员进行换证。
2.本次换证工作以企业为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3.《江苏省监理员(常州)换证人员名单一览表》除书面申报外,还应以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11943@sohu.com邮箱。
4.不在岗或者年龄超过68周岁的江苏省监理员不再换发新证,旧证在申报换证材料时由企业负责一并上交。
5.已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旧证在申报换证材料时由企业负责一并上交。
6.原省建设厅印制的《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自2011年1月1日起无效。
7.2011年1月1日起,《常州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上岗证》及签证印章(A、B、C、D)全部停止使用。
附件:
1.江苏省监理员(常州)换证安排表
2.江苏省监理员(常州)换证人员名单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业监理员换证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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